8月25日,上交所就光大证券乌龙事件召开网上新闻发布会。
复盘光大事件:
8月16日11时05分左右,上证综指突然上涨,中石油、中石化、工商银行和中国银行等权重股均触及涨停,当日11时05分至14时19分光大证券发布公告,股指大幅波动大体上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11时05分至11时07分,上证综指短时间内上涨5.96%(相比前收盘,下同)。
第二阶段是11时07分至11时15分,股指从2198点回落至2103点,涨幅收窄至1.01%。
第三阶段从11时15分至11时30分,股指从2103点上涨至2148点,涨幅3.19%。
第四阶段从13时至14时19分光大证券发布公告,股指从2148点回落至2082点,涨幅收窄至0.01%。
问题1:请介绍一下光大证券自营交易异常事件的大致情况
本所依法依规采取了措施,按大致时间先后如下:
11:06 本所市场监察系统发出预警后,通过对系统的查询,初步发现光大证券自营账户涉及异常交易。
11:07 按照市场监察要求,本所市场监察部电话问询光大证券负责人、合规总监等,相关人士表示自己不在公司或暂不清楚情况,需要去了解。本所要求公司尽快予以回复。
11:10 本所市场监察部与中金所监查部沟通,根据确定的监管协作机制,启动了异常交易跨市场联合监管流程。
11:15 针对有关本所交易系统、行情信息故障等市场传言,本所立即启动对自身交易系统及行情系统进行自查,经查确认本所系统运行正常后随即于11:44通过官方微博发布"截至目前为止,上交所系统运行正常"的信息。
11:45 本所与中登上海分公司进行电话沟通,提示可能的清算风险。随后双方现场讨论交收事宜,防范结算问题引发系统性风险。
11:45 本所相关部门负责人分别致电光大证券信息披露、合规、信息技术部门负责人,再次要求立即查明原因,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12:00 光大证券有关负责人回电本所称其策略交易系统可能存在故障,具体情况仍在核查。之后,本所又多次以电话和短信方式联系光大证券董秘、证券事务代表等人,督促公司尽速核实、及时公告,同时考虑停牌。
12:42 光大证券因"重大事项未公告"申请停牌,本所根据《上市规则》实施半天停牌操作,并要求光大证券进一步发布提示性公告说明事件原因。本所微博和行情终端随后向市场转发了光大证券因"重大事项未公告"的停牌信息。
12:50 本所再次致电光大证券负责人,督促其下午开市前公告相关情况。随后,本所相关负责人又持续多次督促公司立即发布提示性公告、说明事件及其原因。同时派出监管人员赴光大证券了解情况。
14:19 光大证券通过本所网站发布了提示性公告,公布了事件情况及原因。本所官方微博随即转发了该公告。
15:00 针对市场有关光大证券异常交易将取消的传言,本所通过官方微博发布"本所今日交易系统运行正常,已达成的交易将进入正常清算交收环节"的信息。
15:23 光大证券向本所发送了《关于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流动性策略"8月16日异常交易情况说明》的电子邮件。
下午收市后至晚间 本所向光大证券发出《监管警示函》,要求公司进一步查明异常交易原因,于19日前向市场发布公告。同时,本所和上海证监局成立联合调查小组,着手对事件进行现场调查。
由上交所宣布的过程与当日走势四阶段对比,可以发现以下两个问题:
1. 当日11点07分上交所询问光大证券负责人后大盘随机出现大幅回落,但在上交所微博发布"系统运行正常"后随机出现大幅上涨,上交所的微博在后一波上涨行情中起了多大作用值得推敲。
2. 光大证券在当日午间即已发现相关问题,但只发出言辞模糊的停盘申请且在上交所多次要求下仍未在下午开始前公告相关情况,联系此前报道,光大随后在下午大笔购入股指期货空头合约。
问题2:发现交易异常后,交易所为何没有采取临时停市措施?
上交所理由如下:
一是现有的法律依据不充分。
二是市场必要性不突出。
三是参考了境外市场在类似情况下很少启用临时停市措施这一通行做法。
问题3:上交所为何没有在光大证券相关事件发生后及时发出提示性公告?
上交所发言人提及日前的高盛错单事件后纽交所发出警示公告的做法,但上交所对于未发布提示性公告的解释主要有以下原因:
1.尽管光大证券自营账户2分钟内申报订单的数量巨大,但其每笔申报无论价格还是数量,均在本所《交易规则》所规定的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范围内,被系统接收并瞬间成交。同时,其巨量买入订单,均使用了"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的市价订单类型,未出现虚假申报撤单情形。
2.错价型"乌龙指"交易相对容易判断,但订单数量错误的异常交易,交易所在短时间内难以判断是否为其真实交易意愿或"乌龙指"操作,因此对于错量型"乌龙指"交易,相关交易所通常不作特别公告。
3.披露主体应该是光大证券,上交所采取了反复督促其如实公告的措施。
上交所同时列举了相关国际市场"乌龙指事件"相关处理方式
从以上过程可以看到,在当日12点,光大证券即初步通知上交所可能存在交易系统故障。因此,尽管"反复督促",但上交所可以说是坐视了光大证券在下午抛出大量空单。
问题4:为何未考虑取消交易?
1.光大证券虽然在极短时间内报送了大量订单,但每一笔订单都符合交易规则的规定
2.从市场影响来看,取消交易的波及面广,对跟风买入的投资者固然有利,但高位卖出的投资者则相应受损。可以想见,反对取消交易的意见也一定不少。
3.从实际操作来看,由于缺乏先例,取消交易的时段、取消交易的范围等都比较难把握,并涉及到一系列复杂的操作,由此可能带来的风险也不容忽视。
4.国际经验采用"买者自负"原则处置的居多。
问题5:交易所为何没有对券商自营席位交易数量、金额进行前端控制?
上交所认为国际经验看,几乎所有交易所都不对证券交易进行前端控制。
问题6:交易所为何没有设置市场及个股熔断机制?是否打算设置相应机制?
证券交易的熔断机制,是指当股市大盘或个股波动超过预先设定的标准时,触发交易中断或暂停的机制,具体还可分为大盘熔断机制和个股熔断机制。目前,部分欧美市场采用了这一机制。熔断机制的主要目的是给市场一个冷静期,让投资者充分消化市场信息,防止市场或某一产品非理性的大幅波动,特别防止市场大幅下跌甚至发生股灾,以维护市场的稳定。
我国证券交易目前没有建立熔断机制,但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制度。沪深交易所股票交易实行10%涨跌幅限制,且股票交易中每一笔限价申报均有"价格笼子"(与当前市价相比的价格变化幅度限制),市价订单也仅能吃掉当前价位五档以内的单子,有利于防止明显的价格错单,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发挥防止暴涨暴跌、维护市场稳定的作用。
总体上看,在大盘和个股已有涨跌幅限制的前提下,熔断机制的作用可能有限。从境外情况看,股票现货市场对个股涨跌幅限制与大盘熔断机制机制,一般是二者选用其一,同时使用这两种机制的较少。但从给市场提供冷静期以消化信息的角度看,熔断机制有一定作用,本所将对此进行进一步研究和论证。
问题7:跨市场监管真空和人为设置的不平等套利机制,应该怎样解决?
上交所表示目前对盘中股指大幅波动进行的实时监控情况显示,目前未发现有机构通过打压股指在期指获利出逃的现象。
但对于我国现货和期货市场交易机制不统一的问题,即现货市场实行"T+1"制度,而期货市场实行"T+0"制度。而股票市场上能够通过ETF申购赎回机制,间接实现"T+0"。这可能导致机构可以获取暴利而散户投资者无能为力的现象,上交所认为这种观点有一定的合理性。
上交所表示通过此次事件,市场的共识越来越充分,认为应加快推出"T+0"机制,减少因缺乏纠错手段导致的市场风险。
问题8:8月19日到8月23日,光大证券有没有实际行动借ETF卖股票?
上交所:
光大证券于8月19日开市前承诺,公司在制定并公布处置方案前,不会减持因"8.16事件"而购入的股票。此后,本所对公司相关证券账户进行了重点监控。截至8月23日(上周五)收盘,公司相关账户未有减持行为,包括卖出股票,或将股票申购成ETF份额并卖出等变相减持行为。
下一步,本所将继续严密监控公司相关证券账户,督促公司自觉履行承诺。一旦发现公司存在违背承诺的行为,本所将依法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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