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周日发文宣布鼓励太阳能发电的最新优惠政策,宣布光伏发电10月起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政策。
以下是财政部官网的全文:
财税[2013]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
为鼓励利用太阳能发电,促进相关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批示精神,现将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通知如下:
自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3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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