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0月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降低创业成本,激发社会投资活力。改革将放宽成立公司的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放宽注册场地条件;推进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降低开办公司成本等。
会议制定的改革具体内容包括:
一、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
二、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使企业相关信息透明化。
三、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由地方政府具体规定。
四、是大力推进企业诚信制度建设。注重运用信息公示和共享等手段,将企业登记备案、年度报告、资质资格等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予以公示。
五、推进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降低开办公司成本。在抓紧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实行由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对缴纳出资情况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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