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路透援引三位消息人士消息,中国央行已批准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进行常备借贷便利(SLF)操作试点,额度总计1,200亿元人民币,可循环使用。
消息人士透露,当隔夜、七天和14天期回购利率分别高于5%、7%和8%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可向央行申请SLF操作。
其中一位了解情况的人士表示:
"是收到文了,有抵押物就能问央行借钱,但基层不太关心,还不知怎么用。"
消息人士还表示,获准试点的地区包括江苏、河南、广东、浙江等共计10个省。
SLF是全球大多数中央银行都设立的货币政策工具,央行于2013年年初创设了SLF,其主要功能是满足金融机构期限较长的大额流动性需求。SLF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目前以1至3个月期操作为主,主要以抵押方式发放,合格抵押品包括高信用评级的债券类资产及优质信贷资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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