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图为小岗村1978年包产到户时著名的20个红手印
36年前,安徽小岗村的"包产到户"席卷全国,引领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热潮。如今,安徽在土地流转探索上也走在了前面。
近日,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发布《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推出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宅基地退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交易市场等举措。
早在去年11月,安徽省就发布《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此次《方案》的发布,标志着土改进入实操阶段。
根据该方案,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将可以流转为工业、商业、旅游、住宅等用途,这将是自"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以来,我国土地制度最重大的根本性变革。
去年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 要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方案》提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可以通过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出租等方式,按照现行建设用地标准,用于工业、商业、旅游和农村住宅小区建设等。同时,农村村民主动退出宅基地的,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予以补偿或政府奖励,并采取其他手段进行激励。
《方案》提出探索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要求建立完善土地交易市场,明确深化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强调建立宅基地退出补偿激励机制。
《方案》指出,2014年,在20个综合改革试点县启动城乡统一的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建设;到2020年,基本形成城乡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设用地市场体系。
确权工作将是土地流转的核心,是保护农民产权不受侵犯的基础性工作。《方案》也明确提出了土地确权时间表,2015年完成20个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县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2017年完成全省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21世纪经济报道》援引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学部委员张晓山评论称:"要通过确权、颁证把农民的"家底儿"搞清楚,另外还要把谁能够对这些"家底儿"拥有所有权搞清楚,这样农民的财产权利的保护就有了一个坚实的产权基础,未来的城镇化、土地的规模经营都有了产权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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