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0日,因涉及老股东31.83亿元巨额套现,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奥赛康)暂缓发行新股。在发生首例新股发行中止后,证监会本月12日发布三项进一步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今后将抽查发行人询价和路演、网下报价投资者的报价,要求拟发行价对应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发布特别风险公告。三项措施自发布日起施行。
证监会12日公布《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全文如下:
一、中国证监会将对发行人的询价、路演过程进行抽查,发现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路演推介过程中使用除招股意向书等公开信息以外的发行人其他信息的,中止其发行,并依据相关规定对发行人、主承销商采取监管措施。涉嫌违法违规的,依法处理。
二、如拟定的发行价格(或发行价格区间上限)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风险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
风险公告内容至少包括:
(一)比较分析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差异及该差异对估值的影响;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
(二)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作出投资决策。
发行人应依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确定所属行业,并选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参考依据。
三、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将对网下报价投资者的报价过程进行抽查。发现网下报价投资者不具备定价能力,或没有严格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未能审慎报价的,中国证券业协会应将其列入黑名单并定期公布,禁止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网下询价。主承销商允许不符合其事先公布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参与询价和配售的,中国证监会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月10日凌晨,奥赛康发布紧急公告通知IPO暂缓。该公司此次IPO不超过7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其中新股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老股转让不超过5000万股。奥赛康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已于2014年1月3日~7日先后在上海、深圳、北京向网下投资者进行了推介。
奥赛康发行触发了老股发售,唯一有资格转让老股的控股股东南京奥赛康一次性转让老股4360.35万股,套现金额高达31.8亿元。此外,中金从上市公司赚取承销费6311万元,帮老股东减持获得承销费2亿元,总承销费接近3亿元。
证监会有关人士透露,奥赛康新股发行,老股东直接套现31.8亿元,惹来证监会主席肖钢的关注,引发了本次新股发行紧急叫停事件。
然而,奥赛康对本次暂缓IPO的解释则是:
考虑到本次发行规模和老股转让规模较大,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出于审慎考虑,经协商决定暂缓本次发行。
同在10日,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回应奥赛康事件称,市场需要参与主体共同呵护,对于提出的问题,证监会会继续关注,持续跟进。证监会近期组织证券业协会、交易所,对部分公司的发行承销工作开展检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要严格遵守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
华尔街见闻汇总目前已经完成发行但还未上市的10支新股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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