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确认中国、印度、韩国、土耳其、马来西亚、南非、新加坡、斯里兰卡、中国台湾今年已减少向伊朗购买石油后,美国国务院本月29日宣布,将这些国家地区的对伊石油制裁豁免期延长6个月。
豁免意味着,此后6个月内,上述国家地区依然可以利用美国金融系统与伊朗进行石油交易,美国不会切断交易相关金融渠道。
美国国务卿克里(John Kerry)称:
今后6个月我们将继续积极执行(对伊朗)制裁,因为我们要判定是否存在一种全面的解决方案,它能令我们对伊朗核项目专为和平用途有信心。
本月24日,伊朗与伊核问题六国(美国、英国、法国、俄罗斯、中国和德国)就限制伊核计划并放宽对伊制裁达成协议。
根据协议,
· 上述六国同意伊朗出口石化产品的制裁暂停,
· 允许伊朗石油进口国继续以"目前平均原油购买量"由伊朗进口石油,
· 伊朗出口石油规模控制在每日100万桶左右,销售量为今年平均水平。
但美国还保留对任何对伊石油进口国突然增加购买量的制裁权力。
2012年初到欧美对伊制裁生效以前,伊朗石油出货量约为每日250万桶。
如本月六国未能与伊朗达成协议,美国还可能使伊朗石油销量更低。
以下伊朗出口石油数据来自美国能源情报署(EIA)和英国BP石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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