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表示2014年是企业债券偿债高峰,预计将有1000亿元城投债券到期兑付。将允许平台公司发行部分债券对"高利短期债务"进行置换,以低成本债务置换高成本债务,延长还款期限,降低融资成本。确保不出现"半拉子"工程。
为防范地方政府和投融资平台公司债务风险,发改委表示,要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加强对投融资平台公司风险的摸底排查和监测预警,落实偿债责任,杜绝出现局部性风险。2014年是企业债券偿债高峰,预计将有1000亿元城投债券到期兑付。我们正在进行企业债券风险的摸底排查,要求投融资平台公司按照约定落实偿债资金来源,切实防范投融资平台公司违约风险、财政风险和金融风险。
二是推进"阳光"融资,实行债务重组。允许平台公司发行部分债券对"高利短期债务"进行置换,加大债务重组力度。对于高成本融资计划中明确用于项目建设的,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可申请发行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用于置换高成本融资,以低成本债务置换高成本债务,延长还款期限,降低融资成本。
三是因平台公司项目建设资金出现缺口,无法完工实现预期收益的情况下,可考虑允许这些平台公司发行适度规模的新债,募集资金用于"借新还旧"和未完工的项目建设,确保不出现"半拉子"工程。
四是2014年企业债券发行要继续以项目管理为核心,以新型城镇化规划和国家宏观政策为导向,引导债券募集资金投向节能环保、保障性住房、城镇化建设、重大基础设施、扩大收购兼并化解产能过剩等领域,服务经济中心工作。
五是以"有保有控、支持重点、防范风险"为原则,坚持分类管理。以产业政策导向、企业信用水平、偿债保障安排为依据,进一步完善将发债申请区分为"加快和简化审核类"、"从严审核类"以及"适当控制规模和节奏类"三种情况的分类管理办法。
六是坚决刹住地方政府性债务无序扩张势头,区分债务情况实行差别化管理。要尽快出台债务风险预警机制,按照不同地区信用水平、负债规模和债务率等风险指标的不同,实施差别化分层次监管。要加强源头规范,把地方政府性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严格政府举债程序。严格政府举债的投融资范围,对有一定收益的地方基础设施项目,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可以进行投融资,对纯社会公益性项目,应以政府预算内投资为主,辅以必要的地方政府债券。
发改委回应明年企业债券融资规模是否继续增长的问题时,表示,在当前推进利率市场化、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大环境下,金融工作的重点之一就是要推动我国债券市场的持续发展,稳步提升直接融资比重,规范发展城投债,保持企业债券规模合理增长。
针对政府性债务风险评估,发改委表示,从审计结果看,2007年以来,各年度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实际由财政资金偿还的比率最高只有19.13%,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最高是14.64%。另外,到2012年底,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负债率为36.74%,债务率为105.66%。从上述我国政府性债务的指标看,均在国际通常使用的控制标准参考值(国际上一般以负债率60%、债务率90%-150%作为控制标准)以内,尚在合理范围,尽管存在一些问题,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总体可控。
此前据华尔街见闻报道:
截至2013年6月底,中央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9.8万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0.26万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2.3万亿元,合计约12.38万亿元。6月底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0.89万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67万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4.34万亿元,合计约17.9万亿元。
总体看,截止至2012年底,全国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与当年 GDP(518 942 亿元)的比率为 36.74%。考虑或有负债的历史偿还情况看,2012 年底全国政府性债务的总负债率为 39.43%。债务率方面,截至 2012 年底,全国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债务率为 105.66%。考虑或有负债后,总债务率为1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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