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今日表示,此前暂停二维码支付和虚拟信用卡业务一事,是出于防控风险的考虑,并非终止相关业务。央行称将在完善相关安排后,按照试点先行的原则开办相关业务。同时,强调鼓励互联网金融发展创新的理念不变。
央行相关负责人在官网发布的新华社采访实录上表示:"央行对有关机构拟推出的上述两项业务只是暂停,不是终止。" 该负责人称, 人民银行将会同各方从技术安全、消费者保护、反洗钱、金融实名制等方面进行充分论证,以安全为底线,支持有关支付机构在进一步完善业务流程和规则、保护支付资金安全、切实落实相应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安排等基础上,按照试点先行的原则开办相关业务,以维护支付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央行数据显示,近年来,国内已陆续发生了许多关于二维码支付的风险案件,客户因为扫描二维码导致个人信息泄露、账户资金被盗。"在没有建立相关安全技术标准、统一的业务规则和相应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安排的情况下,拥有上亿用户的支付公司全面推广二维码支付可能引发的多种风险难以想像。"
对于"虚拟信用卡"业务,央行负责人称,发卡流程全程网络化,省略了风险控制的关键环节,突破了现有发卡面签审核等基本管理要求,对反洗钱法律制度和账户实名制度产生较大冲击。同时,存在较大的冒名办卡风险,极易发生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此外,"虚拟信用卡"发行与实体信用卡发行的监管标准不一致,必然引发发卡市场的不公平竞争。
3月13日央行发文叫停虚拟信用卡和二维码支付业务。消息传出后,市场有颇多猜测。华尔街见闻网站此前文章曾介绍,中金银行业分析团队认为,动了银联的奶酪是主要原因。
今天, 央行的官网文章中,还提及了近期网上流传的《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央行相关负责人称,是央行和一些支付机构之间进行"点对点"沟通的新近工作底稿。肯定地讲,这个办法的重心不在具体额度上,而是在业务及流程的各项风险控制上。据该负责人介绍,《征求意见稿》目前仅处于在央行职能司局与机构小范围讨论的阶段。文内所提出的限额标准仅是综合考虑近年来主要支付机构网络支付笔均交易以及反洗钱要求等提出的初步意见。
此外,对于互联网金融监管,央行称鼓励互联网金融发展创新的理念不变,提出五大监管原则。
一是互联网金融创新必须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合理把握创新的界限和力度。
二是互联网金融创新应服从宏观调控和金融稳定的总体要求。
三是要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是要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五是要处理好政府监管和自律管理的关系,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
央行还表示,基于以上五点考虑,对互联网金融要予以适度监管,不宜管得过多过死,要为创新和发展留有余地和空间,推动我国互联网金融继续保持全球领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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