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讨论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有关部门根据会议讨论情况作出修改。1月20日,据中国证券报报道,《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已修改完毕并上报,预计将于近期发布,其中明确了新型城镇化的建设目标、战略重点和配套制度安排。
权威人士表示,新型城镇化建设将坚持以人口城镇化为核心、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以综合承载能力为支撑,全面提升城镇化质量和水平。在农民工市民化方面,将着力推进解决两大问题:一是已转移到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问题;二是有能力在城镇就业、居住的常住人口市民化问题。
关于农民工市民化
相关数据显示,2013年末,中国城镇化率升至53.73%;但若按户籍人口计算,城镇非农户口占全部人口的比例仅约35%。权威人士预计,截至2020年,城镇化率将达60%,城镇常住人口将达8.5亿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将由当前的35%提高至45%。
权威人士表示,在农民工市民化方面,将着力推进解决两大问题:一是已转移到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问题;二是有能力在城镇就业、居住的常住人口市民化问题。第二点包括了大量在城市之间转移就业的、有城市户口的人,是新型城镇化规划修改后新增的内容之一,也是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明确提出的任务。据估计,这部分人口规模约为7000万,而离乡外出打工的农民工约为2.3亿。
目前,60%以上的农民工被地级市、省会城市和直辖市吸纳,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并不能完全解决农民工落户问题。权威人士表示,未来将根据城市规模和综合承载能力,并以就业年限或居住年限、城镇社会保险参加年限为基础,各类城市因地制宜地制定农民工落户标准。这样做的好处是,有利于农民工根据不同条件选择落户地区。
农民工市民化的成本分担机制:
专家指出,农民工市民化面临的一大难题是,公共服务成本如何分担。毕竟户口只是形式,公共服务对落户农民工的覆盖才是实质。
权威人士表示,未来将建立农民工市民化的成本分担机制,将采取中央、省、市、企业和个人分担的方式。国家发改委已明确表示,将围绕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等在不同区域开展不同层级、不同类型的试点。
在在财税支持方面,进行财政转移支付计算时,计划将更多地考虑常住人口因素和吸纳农民工落地因素,以减轻城市承担农民工落户后公共服务支出成本。
发展城市群,优化城市布局
权威人士认为,若2020年时城镇常住人口达8.5亿人,城市群将为主体形态,新型城镇化建设将着力优化城市化布局和形态。为此需做的工作包括:培育并引导城市群发展,完善大中小城市结构,强化综合运输交通网络的支撑,优化城市群内部的城市分工协作。
在未来的城市群发展中,我国将注重培育长江中游城市群、中原城市群以及山东半岛、成渝城市群等地区的发展,并在东北有条件的地区发展城市群。
专家预计,目前正在酝酿跨区域的大型城市群建设,未来将出现更多的国家级城市群。从目前密集召开的地方两会来看,加快推进城市群发展已成为各地共识。
专家对即将启动的多项配套改革纷纷发表看法
经济学家吴敬琏认为:
新型城镇化要告别"摊大饼"和"伪城市化",需要与《决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相联系。要改变各级政府用行政命令推动城镇化的方法;要通过市场运作和政府的土地利用规划,提高城镇化效率;要建立跨城乡的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土地和资本市场,以便资源流向效率和回报最高的地方;要改革行政层级制度,重新界定市场的职责,重新组织城市财政。
国家发改委明确指出:
今年将推动出台户籍、土地、资金、住房、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配套政策。
上述权威人士表示:
1. 在未来城镇化建设中,人口管理方面拟实行全国统一的居住证制度,取消居住证领取门槛,以居住证为载体,统筹人口管理和公共服务提供。
2. 在土地管理方面,将坚持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的原则,完善城镇建设用地标准,强化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控制,深化征地制度改革,逐步缩小征地范围,经营性用地将不再由政府直接征地,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开发商直接谈判地价。同时,严格耕地总量保护。
3. 在行政区划创新上,将改革设市模式,启动设市工作,以建成区常住人口为基准,完善设市标准,同时探索大市场、大社会、小政府为框架的行政管理体制。
4. 在建立多元可持续融资体系方面,拟通过地方政府债券、市政债券、城投债、政策性贷款等,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提高地方政府融资透明度,同时,鼓励和推动民间资本参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李伟认为:
全面深化改革是城镇化转型的根本保障,要着力推进价格,特别是资源性产品价格的改革,使资源性产品的价格真正能反映资源的稀缺性和供求关系。这是城市经济实现集约增长的基本影响因素。
建设用地市场改革方面,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要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土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要缩小征地范围,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这是遏制城市空间无序蔓延的关键举措。
财税制度和政绩考核机制改革方面,要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完善地方税体系,形成"不以GDP论英雄"的政绩评价体系。这是解决"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根本之策。
此外,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公共服务体制改革,这是城市社会发展方式转变的主要影响因素。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新增了专门强调建筑质量问题的章节,强化政府监管部门对建筑市场的监管职责,完善建筑市场秩序和制度。目前,在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住房等房地产建设领域出现的建筑质量问题引起了社会普遍担忧,未来将强化对建筑企业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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