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金融危机爆发以后,过去一直"神秘"的影子银行终于受到了众人的关注,而且大部分人都认定影子银行是助长金融风险的主要场所。危机以后,各国政府都积极采取措施,希望提前防范影子银行带来的金融风险。
然而回顾历史,过去可能真是发达国家政府的"纵容",助推了影子银行的蓬勃发展。毕竟任何一个市场的高速发展,都是需要内部动因和外部环境同时支持才可能出现的。
关于影子银行形成的内部动因,阿姆斯特丹大学教授Enrico Perotti认为:
银行持有缺乏流动性的风险资产,通过便宜的可即期赎回债务获得融资支持:
对即期偿付的信心保证了可即期赎回债务能常规性地被展期,因此一直支持着长期借贷和高杠杆。
因为银行的信贷供应量受限于资本比例和存款基数,金融机构一直在寻求新的方式依赖廉价融资持有风险资产。而影子银行活动需要创造一系列的可即期赎回债务,其信心来自于可直接索要流动性。
但其主要的融资渠道是发行抵押的金融信贷,比如说回购和基于衍生品的索偿权。这就是影子银行非常短期和廉价的资金来源。
而且在08年危机前,发达国家政府的立法行为也为影子银行的蓬勃发展扫清了障碍:
受惠于在欧盟和美国的"安全港地位"的稳定扩张——也就是受金融抵押品担保的贷款者在借款人破产中的特权,证券抵押打开了便捷廉价资金的大门。
更重要的是,在这些抵押金融信贷交易中的贷款者可以马上收回和出售用于担保的抵押品。他们能规避大部分破产的限制,比如说交叉违约(cross-default),净值处理(netting),破产前夜(eve-of-bankruptcy)和优先规则(preference rules)。
这些特权保证了担保证券持有者的即期获得偿付的能力。
不幸的是,这样是损害了有序的清算——破产法的基础。
在雷曼倒闭的时候,这带来的后果是清晰可见的,当时存量巨大的回购和衍生品交易抵押品被提取并在短时间内出售。这导致了寻求安全港的贷款者大批急售资产抵押证券(ABS)的巨大市场冲击。虽然这些贷款者是不赚不赔的,但它们的急售行为却把损失传导给所有其它人,并迫使政府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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