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等四部门发布通知,对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进行调整:2014年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下降5%;2015年在2013年基础上下降10%,今年1月1日开始执行。而去年的通知则是分别下降10%和20%。调整后的补助将较原计划有所增加。
据新华社报道,财政部获悉,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将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纯电动专用车、燃料电池汽车的补贴标准进行了调整。
按去年颁布的通知,2014和2015年度的补助标准将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下降10%和20%,但新通知将其降幅分别调整为5%和10%。
因此补助较原计划有所增加,这有利于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
《通知》还指出,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现行补贴推广政策已明确执行到2015年12月31日。为保持政策连续性,加大支持力度,上述补贴推广政策到期后,中央财政将继续实施补贴政策。
此外,财政部也公布第二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名单,包括沈阳、长春等12个城市或区域。去年11月已有北京、天津、上海等28个城市或区域被确认为首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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