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社援引消息人士称,中国央行拟放宽全球央行、主权基金等境外机构银行间债市准入条件,并将加强债市交易监测,拟设立杠杆率等指标。
路透记者陆建鑫在微博中称,央行近日召开了由银行高管参加的闭门会议,确定将放宽全球央行、主权基金、国际金融机构等非法人机构进入银行间债市的准入条件;对于关联交易具体进行定义和报送规则,设立杠杆率等指标以加强对交易的监测。央行还在会议上明确了各类涉嫌债市违规的处罚方式。
据路透,上述熟悉情况的消息人士称:"对(上述)非法人机构放宽准入,意味着全球央行、主权基金、世界银行等,都可以直接进入银行间了。"
中国央行2010年8月发布通知,允许境外人民币清算行等三类机构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具体包括境外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境外央行)、香港、澳门地区人民币业务清算行(港澳人民币清算行),以及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外参加银行(境外参加银行)。
而证监会等部门在2012发布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相关规定则表示,在批准投资额度内,QFII可以投资于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票、债券和权证,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等人民币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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