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一(6月30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纪委对前国资委主任,党组副书记蒋洁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中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蒋洁敏开除党籍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由监察部报请国务院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同日,中纪委对第十八届中央委员、公安部原副部长李东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中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李东生开除党籍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同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纪委对第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中石油集团原副总经理王永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中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王永春开除党籍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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