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周三主持常务会议时表示,将继续保持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信贷总量合理增长,支持实体经济。
会议还指出,要着力调整结构,优化信贷投向,加大支农(业)支小(微企业)再贷款,再贴现力度;努力减轻小微企业财务负担;提高金融服务小微企业,三农、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及重大民生工程的能力。
同时,会议还要求要抑制金融机构筹资成本的不合理上升,遏制变相高息揽储,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缩短企业融资链条,清理不必要的环节,整治层层加价行为。
民生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管清友对此次常务会议的内容做出了详细点评:
"当前我国货币信贷总量不小,但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不易、成本较高的结构性问题依然突出,不仅加重企业负担、影响宏观调控效果,也带来金融风险隐患。有效缓解这一问题,既可为企业"输氧供血",促进当前稳增长,又能形成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使经济固本培元、行稳致远。要按照定向调控要求,多措并举、标本兼治,推动结构性改革和调整,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强金融服务和监管,为做强实体经济、扩大就业和改善民生提供金融支持。"
民生宏观点评:政府反复强调"总量已经不小、结构问题突出",这意味着"总量稳定、结构优化"仍是政策主基调,不会轻易采取全面降准等总量工具。
会议确定,一要继续坚持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信贷总量合理增长,着力调整结构,优化信贷投向。加大支农、支小再贷款和再贴现力度,提高金融服务小微企业、"三农"和支持服务业、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及重大民生工程的能力。
民生宏观点评:下半年的货币政策仍以定向再贷款、再贴现等定向工具为主,重点支持经济薄弱环节、新兴产业以及惠民生领域。但总体看,随着下半年尤其是四季度经济回升、通胀上行,政策将逐步从宽松回归中性。
"抑制金融机构筹资成本的不合理上升,遏制变相高息揽储,维护良好的金融市场秩序。"
"有序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作用,增强财务硬约束,提高自主定价能力。综合考虑我国宏微观经济金融形势,完善市场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
民生宏观点评:变相高息揽储是利率管制及存贷比监管的产物。存贷比监管已作出缩小分子、扩大分母的调整,未来利率市场化也将加快推进,可能的路径是:发行大额可转让存单-缩小可转让存单面额-长期限定期存款利率上限放开-短期限定期存款利率上限放开-活期存款利率市场化。在推进的过程中,相应的制度建设也会加快,预计存款保险制度会适时引入。
"缩短企业融资链条,清理不必要的环节,整治层层加价行为。理财产品资金运用原则上应与实体经济直接对接。"
民生宏观点评:在信贷额度管控和存贷比等监管措施之下,融资被迫"绕远路",中间环节增多,推升了企业的融资成本。未来外汇占款趋势性下降的背景下,存贷比监管仍会逐步放松,此外,对非标和理财的监管仍会保持高压态势。
"优化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管理,采取续贷提前审批、设立循环贷款等方式,提高贷款审批发放效率。对小微企业贷款实行差别化监管要求。"
"积极稳妥发展面向小微企业和"三农"的特色中小金融机构,加快推动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促进市场竞争,增加金融供给。"
民生宏观点评:利率市场化的根本目的是降低融资成本,但在目前金融业垄断、信用供给稀缺再加上地方融资平台和国企利率不敏感的情况下放开利率管制,融资成本可能不降反升。必须加快供给端的金融业开放,破除国有银行的垄断,积极发展民间资本发起设立的中小银行,为利率市场化铺路。
"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中小微企业依托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开展融资,扩大中小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及规模。"
民生宏观点评:未来通过发展债券市场、加快股票市场IPO制度改革、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等措施提升直接融资比率,这既有助于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又可以避免银行体系积累过多的金融风险。
"完善商业银行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引导商业银行纠正单纯追逐利润、攀比扩大资产规模的行为。"
民生宏观点评:当前货币政策的价格调控框架尚未成型,仍要依靠传统的数量管控,而银行对于同业及非标业务的追捧降低了央行调控的有效性,未来仍将通过硬性的指标监管以及规则设定,遏制银行同业业务的过度扩张。
"大力发展支持小微企业等获得信贷服务的保险产品,开展"保险+信贷"合作。积极发展政府支持的担保机构,扩大小微企业担保业务规模。"
民生宏观点评:缺少担保支持一直是限制小微企业获得信贷的主要瓶颈,但仅仅靠政府支持担保机构远远不够,必须通过配套的改革措施放活小微企业的经营环境,避免因为绕道行政监管而造成的业务出表,增强其信用资质。
会议指出,在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废除企业年检制度、大力取消事前审批的同时,加快实施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从主要依靠行政审批管企业,转向更多依靠建立透明诚信的市场秩序规范企业,是创新政府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改革举措,有利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让"信用"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基础桩"。
会议审议通过《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草案)》,建立了反映企业基本经营状况的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并要求即时公布股东出资、股权变更等信用信息,有关部门要对公示信息进行抽查。设立经营异常企业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对不按时公示或隐瞒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采取信用约束措施,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建立部门间互联共享信息平台,运用大数据等手段提升监管水平。对不守法、不诚信行为"广而告之",让违法企业一处违规、处处受限;为诚实守信的企业树"金字招牌",让诚信企业在公平竞争中不断增多壮大。
民生宏观点评:要切实降低融资成本就必须允许无效率、低效率的僵尸企业倒闭,减少对资金的挤占,建立合理定价的信用体系,为新兴的经济增长点留出空间。完善企业信息公式制度有助于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向市场传递准确的定价信号,为无效部门和新兴产业创造差异化的融资条件,优化资金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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