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8日星期四

华尔街见闻: 发改委下放企业债预审权 企业债发行有望提速

华尔街见闻
 
Compare Hotels

Find great prices for amazing hotels wherever your next destination may be. It's simple to search 100+ sites at once!
From our sponsors
发改委下放企业债预审权 企业债发行有望提速
Nov 28th 2013, 00:39, by xiaopi

21世纪经济报道称,11月27日,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开展企业债券预审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自2013年11月28日起,新上报发债申请须由省级发改部门预审后上报,未经省级发改部门预审的地方企业发债申请将不再受理。

此举被视为企业债预审权下放的最新实质性举措。业内人士称,这明确了预审权下放至省级发改部门的具体实施细则,有利于发挥省级发改部门的力量,进一步提高企业债审批速度和效率。

"我们也是去省级发改委报送文件时,地方发改委给我们出示,才看到这份新文件的。"某券商投行处人士告诉记者,通知已经下发到了地方发改委,未来将根据通知调整和新增上报一系列文件。

这一系列文件主要包括:《企业债券审核工作要求》、《企业债券审核对照表》、《企业债券审核指标》、《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企业债券转报文件模板》等相关文件。

事实上,早在今年8月,国家发改委就下发通知,决定将企业债的预审工作委托至省级发改部门负责,并明确提出,地方发债企业按程序将发债申请材料报送省级发改部门后,省级发改部门应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预审工作。

此后,国家发改委组织力量,对企业债预审工作下放后的流程和申报梳理完善,形成了上述文件,作为规范开展企业债券预审和申报工作的系列配套文件。

按照通知,自2013年11月28日起,新上报发债申请须由省级发改部门预审后上报,未经省级发改部门预审的地方企业发债申请将不再受理。

"我们对此新规非常欢迎,因为此前有些轻微瑕疵的债,国家发改委也比较严格,不仅预审工作也要2-3个月,可能最后还会被砍额度。"上述券商承销人士对记者表示。

事实上,昨日通知出台的时间点,正值近期一级市场发行陷入窘境,不少企业纷纷推迟发行计划之际。对此,上海某券商债券承销人士对记者表示,预审工作实质性落到地方发改委后,有利于提升企业债审批效率和企业债发行提速。

 

文章分类: 
自由标签: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or manage all your subscriptions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