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国会两党就债务上限再起争执,奥巴马政府开始郑重对待铸造高价值铂金硬币的选择方法,已要求律师草拟备忘录,为今后采取这种方法收集合法依据。
向奥巴马总统及政府下属行政机构提供法律咨询的美国司法部法律顾问办公室(OLC)向赫芬顿邮报透露,在奥巴马今年年初正式就职连任后,美国政府正式慎重考虑铂金硬币这个可选方法。
虽然承认存在这一选择的备忘录,但OLC官员判断认为,它们还"不适合自由决定发行"。
铂金硬币的支持者称,根据1996年颁布的法律,美国财政部有权铸造任何面额的铂金硬币,总统可以发布命令生产高额硬币,如1万亿美元规模的硬币,将它们存在美联储。
然后财政部可以利用这类铂金硬币为政府支持的福利性项目提供资金,无需国会再授权支出。
不过,今年年初奥巴马政府宣称,财政部和美联储都认为,铸造铂金硬币不可能、也不应用来避免政府触及债务上限。
OLC也在权衡宪法第14项修正案是否允许总统忽视债务上限,但美国司法部公开发布任何相关备忘录。
今年10月的新闻发布会上,奥巴马称,任何一种选择引起的法律争议都会让投资者紧张,因为这个问题可能牵扯到长期诉讼。
奥巴马当时说:
大家谈论了很多策略,有的说总统可以推出一种大型硬币,有的说可以寻求其他宪法措施。
人们忽略了一点,真正重要的是'那些正在买美国国债的人是怎么想的?'
(华尔街见闻注:美国宪法第14条修正案规定美国国债的合法性"不容置疑"。其中第四款规定:
- 对于法律批准的合众国公共债务,包括因支付平定作乱或反叛有功人员的年金而产生的债务,其效力不容置疑。但无论合众国或任何一州,都不得承担或偿付因援助对合众国的作乱或反叛而产生的任何债务或义务,或因丧失或解放任何奴隶而提出的任何赔偿要求;所有这类债务、义务和要求,都应被认为是非法和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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