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正式印发了《关于完善银行理财业务组织管理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理财业务的内部组织管理体系,设立理财业务经营部门,负责集中统一经营管理全行理财业务,并按照"单独核算、风险隔离、行为规范、归口管理"四项基本要求规范开展理财业务,防范理财业务的风险积累。
银监会还公布了最新的详尽理财产品数据:截至2014年5月末,全国4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存续理财产品50918款,理财资金账面余额13.97万亿元。 2013年银行理财产品的加权平均收益率为4.13%,给国内居民创造的财产性收入超过4500亿元。
银监会解释称,
单独核算是指理财业务经营部要作为独立的利润主体,建立单独的会计核算、统计分析和风险调整后的绩效考评体系。理财业务经营部同时要对每只银行理财产品分别单独建立明细账,单独核算,并应覆盖表内外的所有理财产品。
风险隔离是指理财业务与信贷等其他业务相分离,建立符合理财业务特点的独立条线风险控制体系;同时实行自营业务与代客业务相分离;银行理财产品与银行代销的第三方机构理财产品相分离;银行理财产品之间相分离;理财业务操作与银行其他业务操作相分离。
行为规范包括销售行为规范、投资行为规范以及运营行为规范。销售行为规范明确了银行必须严格落实监管要求,不得提供含有刚性兑付内容的理财产品介绍。
归口管理是指银行总行应设立专门的部门负责理财业务的经营活动,建立集中统一管理本行理财业务、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的机制,具体包括:理财产品的研发设计、投资运作、成本核算、风险管理、合规审查、产品发行、销售管理、数据系统、信息报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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