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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去年3月发文整顿商业银行理财投向非标资产后,中国银监会近日再次下发《关于加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投资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11号文"),不符合"11号文"要求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非标资产投资今年年底要完成整改,整改期间不得新增非标资产投资。
"11号文"规定,上述机构:
· 各类资源主要配置在"三农"领域,不得投资政府融资平台、除保障房外房地产和"两高一剩"行业项目或产品,不得投资带回购条款的股权性融资项目或产品;
· 不得与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租赁公司、典当行及私募股权基金等开展通道业务;
· 投资非标资产要与存贷款等自营业务分离,以自有或同业资金投资非标资产的,原则上应满足监管评级在二级(含)以上且资产规模在200亿(含)以上,业务规模不得超过本行同业负债30%。
· 理财资金加自有和同业资金的非标资产投资总余额,不得高于上年度总资产的4%;
· 理财资金不得变相进行资金池运作,以合同方式明确风险承担主体和通道功能主体责任,防止"刚性兑付",防止风险代偿,防止风险兜底。
中国农业银行今年3月底发布数据显示,去年中国银行业理财产品发行44492个,同比增速38.41%,规模再创历史新高。
业内人士预计,按此增速,目前国内银行理财资金余额或已经突破10万亿元,而2014年有望延续大幅增长。
中部地区一银监局工作人员向《经济参考报》透露,
近年来,有部分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也在做非标资产投资和开展一些理财业务,有的存在监管套利行为,而银监会的文件并非一味限制,而是引导其合理配置非标资产,同时强化风险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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