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银监会联合出台商业银行服务收费相关规定,有条件免收个人客户账户管理费、年费和养老金异地取款手续费,并降低部分收费标准。此举有助于限制商业银行乱收费的问题。
国家发改委、银监会今日联合发布《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目录》规定个人跨行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最高不超过50元,对公跨行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最高收费200元。
同时发布的还有《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的通知》,通知规定:
商业银行为银行客户提供账户变动短信提醒服务并收费的,应事先通过网点或电子渠道等与银行客户签约;未与银行客户签约的,不得收费。
商业银行免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本行签约开立的个人基本养老金(含退休金)账户,每月前2笔且每笔不超过2500元(含2500元)的本行异地(含本行柜台和ATM)取现手续费。
上述规定自2014年8月1日起执行。
银行收费混乱,备受争议。前一段时间,国有银行和商业银行每月收2元到3元的短信通知费用也受到社会热议。
对于如何规范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将明确定价程序,强化服务价格公示要求,并加强外部监督管理力度。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向中国证券网透露,短期内银行的业务收入可能受到一定的影响,但长期看将会促进银行业竞争能力和服务水平的提升。
《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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