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外媒已经报道,银监会针对银行间市场的"9号文"即将公布。"9号文"的草案显示,银监会希望通过三大狠招压制银行间市场的非标资产,也就是规定单家商业银行对单一法人金融机构融出和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该银行资 本净额的100%;单家商业银行对所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融出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该银行资本净额的25%,单家商业银行对全部法人金融机构的融出资金余额不得 超过该银行各项存款的50%。
银监会还计划限制同业贷款的期限在一年以内,并禁止在到期时进行展期处理。报道还称银行将不得不为同业资产持有更多的资本。
本质上说,银监会是希望打击银行业利用银行间市场粉饰它们的贷存比等监管指标的行为,迫使银行把高风险的信贷活动从难以监管的影子银行体系中抽出来。理论上说,这是相当合理的监管目标,毕竟现在银行业可以利用银行间市场的回购交易,让一笔高风险的信贷资产完全消失——以该笔信贷资产作为抵押的回购交易双方的表上都不会出现这笔信贷。现在中小型银行对同业市场的依赖特别严重,而且这些同业资产与房地产开发贷款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渣打银行经济学家Stephen Green的团队写道:
利用庞大的分行网络和与政府和国有企业间的良好关系,大型银行有着良好的融资基础。中小型银行的日子就难过多了,因此它们的融资来源一般会有10-15%来自于银行间市场,这要高于四大国有银行的5-10%。然而,从2012年初以来,中小银行对银行间市场的依赖度进一步上升,现在占它们总融资规模的比重已经达到约20%。虽然今年6月人民银行"制造"了一场"钱荒",我们认为"钱荒"的部分目的是希望通过拉高融资成本来降低这部分交易的杠杆,但这种趋势仍然出现没有明显的扭转。部分的同业杠杆是受到银行希望利用同业融资来持有高收益资产而驱动的。
只有表外资产重新移回表内,监管者才能重夺控制权。根据花旗银行的数据,过去三年,国上市银行持有的同业资产已经增加了140%,用渣打银行的话说,银行业"不断增加银行间市场的使用来管理它们的监管指标并最大化收益"。
如下图所示,在2010年银监会打击银证合作,使这种合作变得更困难以后,银行业就开始更多地使用银行间市场来管理它们的贷款账户。
(浅蓝线代表银行向企业贷款的3个月平均同比增速;绿线代表银行向银行贷款的3个月平均同比增速;深蓝线代表银行向非银行金融企业贷款的3个月平均同比增速)
然而,Green还提到,在中国金融创新爆发性发展的背景下,监管者与银行之间监管与高风险扩张之间仍旧是一场猫捉老鼠的游戏,9号文虽然严厉,但可能也无法改变这个现实:
新的监管规则将影响银行间市场,特别是涉足银行间市场特别深的股份制银行。鉴于部分股份制银行已经突破了9号文给出的指标,它们将很可能不得不叫停新的业务。然而,鉴于其它银行当前的银行间市场活动水平很低,它们很可能仍存在扩展同业资产的空间。
如果银监会还要求银行为回购协议下的金融资产持有更高的资本(比如说,持有的资本水平取决于潜在抵押品的质量),那么这就降低这类同业结构性资产的构建动力,进而导致整体信贷增长下滑。
现在还不清楚,银监会是否会豁免未偿付的产品,为了避免混乱的解除过程而容许这些产品自然到期,还是给出一个解除未偿付产品的限期,或只是简单地禁止新业务。鉴于银行的表上有大量的借给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产,银行不大可能用传统的贷款账户重新吸收这些资产,而又不会突破最大的贷存比限制和消耗大量的资本。这些潜在的资产还是缺乏流动性的。因此为了避免银行间市场出现流动性紧缺,任何新的监管措施都需要三思而后行。如果能有效地实施,这些监管规则实际上将很可能会压制信贷的增速。而具体的程度将取决于中国银监会实施的力度。
虽然9号文的实施将不可避免的是循序渐进的,但这仍可能导致中小型房地产企业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可用信贷减少。小型房地产开发商不能获得传统的银行信贷,而只能越来越依赖企业和其它渠道的委托贷款。因为进入同业债券市场的门槛升高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也可能会受压。
话虽如此,银行业很可能已经对9号文做好了准备。在受到监管冲击前,毫无疑问部分银行已经忙于重新设置产品的结构。这些资产产生的收益是极端吸引的。北京一家股份制银行告诉我们,其应对监管新规潜在影响的方式是,探索怎么通过创新来绕过它们。请紧密关注下一阶段的银行间市场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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