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资管业务运行一周年之际,监管部门拟放开"一对多"模式,推进期货公司实现"突围"。同时,期货公司的外资参股比例上限也可能从5%提升至49%。
期货资管有望开展"一对多"业务
近日,中国期货业协会已向部分获得资管牌照的期货公司下发了《期货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其中内容包括扩大期货资管业务范围,拟放开"一对多"业务。
从去年11月中旬首批期货公司获得资管业务资格至今,全国期货资管业务资金规模不足10亿元,与期货市场资管规模2000亿元左右相比,仅占0.5%左右,多家期货公司资管业务的进展没有想象中那样的乐观。
业内人士认为,期货资管业务运行的一周年,给期货公司带来了质变,"一对多"模式的放开,有望推进期货公司实现"突围"。
据证券日报,中山证券金融部总经理李松哲表示,目前国内的期货资管不论是规模还是收益,还是比较小,难以令人满意。目前,期货公司资管业务发展的最大瓶颈就是不能开展"一对多"业务。另外,不允许发结构化产品也是一个限制。"相比较而言,券商资管今年获准聘请第三方投顾,并放宽其投资期货的一些限制,有望成为对冲基金发展的一个好平台。"
此次《征求意见稿》放宽限制,明确期货资管业务可从事的业务范围包括为单一客户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为多个客户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为客户办理特定目的的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对于起步门槛的设定,《征求意见稿》规定,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接受单个客户的委托资产不得低于人民币100万元,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接受单个客户的委托资产不得低于人民币50万元。客户委托资产只能为货币资金形式。其中,集合计划募集要求单个集合计划客户数量应当在200个以下,且单个客户参与金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放宽外资参股比例至49%
据证券日报,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姜洋12月3日在"第九届中国(深圳)国际期货大会"表示,要积极稳妥推进对外开放。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在成熟品种上试点引入境外投资者,扩大商品期货保税交割品种和区域的试点范围,扩大期货行业对外开放、允许境外机构参股期货市场,支持具有市场竞争力和风险承受力的期货公司开展境外经纪业务。
业内人士表示,此前监管层积极筹备的外资参股期货公司有关规则的文件,目前已经有了重要进展,近期出台"可能性很大"。多位业内人士预计,本次新规对外资持股比例的放宽不会超过50%。如果以外资参股券商的先例做参照,这一比例可能放宽到49%。
目前国内仅有银河期货、摩根大通期货和中信新际期货三家中外合资期货公司。
按证监会目前规定,境外投资者对期货公司间接持股上限为5%。据了解,为了避免股权纠纷和文化冲突,外资股东在并购期货公司时往往倾向于全资购买或成为绝对控股股东,5%的持股上限对于外资参股的吸引力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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