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NAFMII)发布报告指出,为更好地推动城镇化建设,可以借鉴国际市政债券经验,通过发展市政建设票据,建立符合中国城镇化发展要求的市场化、规范化、透明化融资机制。
据中国证券报,交易商协会市场创新部专题研究小组在报告中表示,当前城镇化建设融资渠道主要包括财政资金投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融资、地方政府债券等方法,但由于财政资金投入不稳定、地方政府债券规模有限、"影子银行"融资蕴含风险等,与城镇化建设巨大资金需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
报告认为,市政债券模式能够通过发挥债券市场在资金跨期配置、信息披露、资金监管、投资人保护等方面的优势,为地方政府及其授权机构或代理机构城镇化建设,建立透明规范、可持续的融资渠道。
同时,市政债券通过规范地方政府信息披露、信用评级等制度设计,能够强化地方政府负债的市场化约束,实现将"新增债务"指标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结合国外市政债券的两种主要类型,中国地方政府通过发债筹集城镇化建设资金也可以藉由两种形式实现:
一是按照一般责任债券模式,由地方政府直接发债。但目前该模式的法律制度基础尚不完备,一段时期内有关工作仍以推进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为主。
二是收益债券模式,由承担当地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的企业(城建类企业)作为政府代理机构进行发债,该模式相关操作制度基础目前已比较成熟。
报告指出,根据城镇化发展要求以及投融资体制改革方向,借鉴国际市政债券管理经验,可依托目前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运作模式,大力发展市政建设票据,支持符合条件各类城建企业通过注册发行市政建设票据募集资金,用于支持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以实现中国市政债券模式的尽快建立和完善。
而市政建设票据按照债务融资工具注册管理机制运作,通过强化发行人信息披露、引导地方政府提高财政及债务信息透明度等制度设计,为企业及相关地方政府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融资行为建立市场化正向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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