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影子银行系统终于引起了最高监管层的高度重视。
在去年11月市场流传的银监会《商业银行同业融资管理办法》(即"9号文")至今未落地,但更高层面的监管文件——国务院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即"107"号文)被传确有其事。
传言称,一行三会联合草拟,并由国务院发文,用以代替此前网传版"9号文"的国办"107号文"已于去年下发,该文件对银行同业业务、非标业务等作出了较详尽的规定。
但是FT评论认为,"107号文"更加温和,并不如"9号文"严厉。"9号文"严格限制银行间借贷,并会对小银行带来巨大冲击。
据路透报道,该通知内容有如下要点:
1,正确把握影子银行的发展和监管
影子银行的产生是金融发展、金融创新的必然结果,作为传统银行体系的有益补充,在服务实体经济、丰富居民投资渠道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中国的影子银行主要包括三类:一是不持有金融牌照、完全无监管的信用中介机构,包括新型网络金融公司、第三方理财机构等;二是不持有金融牌照,存在监管不足的信用中介机构,包括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三是机构持有金融牌照,但存在监管不足或规避监管的业务,包括货币市场基金、资产证券化、部分理财业务等。
2,监管责任分工
按照谁批设机构谁负责风险处置的原则,逐一落实各类影子银行主体的监督管理责任。各类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由国务院金融监管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和表外业务并重的原则加强监督管理。
银行业机构的理财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证券期货机构的理财业务及各类私募投资基金由证监会负责监管;保险机构的理财业务由保监会负责监管;金融机构跨市场理财业务和第三方业务由央行负责监管协调。
3,完善监督制度和办法
规范发展金融机构理财业务,各金融管理部门要按照代客理财,买者自负、卖者尽责的要求严格监管金融机构理财业务,要督促金融机构将理财业务分开管理,要单独建立理财业务组织体系、归口一个专营部门、建立一个单独的业务管理体系,实施单独建账管理、实施单独的业务监管体系,强化全业务流程监管。
商业银行要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计提资本和拨备。商业银行代客理财资金要与自有资金分开使用,不能购买本银行贷款,不得开展理财资金池业务,切实做到资金来源与运营一一对应。证券公司要加强净资本管理,保险公司要加强偿付能力管理。
加强信托公司回归信托主业,运用净资本管理约束信贷类业务,信托公司不得开展非标准化理财资金池等具有影子银行特征的业务,建立完善信托产品登记信息系统,探索信托受益权流转。
规范管理民间融资业务,明确小额贷款公司是以自有资金发放贷款、风险自担的非金融机构,要通过行业自律组织建立规范,不得吸收存款、不得发放高利贷,不得用非法手段收贷,银行业金融机构按规定与小额贷款公司发生的融资业务要按照一般商业信贷业务,典当行和融资租赁等非金融机构要严格限制,典当行要回归典当主业,不得融资放大杠杆,融资租赁公司要依托适宜租赁物,不得转借银行贷款和相应资产。
稳健发展融资性担保业务,要按照代偿能力和业务发展相匹配的原则,指导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融资业务,明确界定融资性担保公司担保余额和净资产比例上限,防止违规放大杠杆倍数、超额担保。
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为各类债券票据发行担保,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能为各类债券票据发行提供担保。
规范网络金融活动,金融机构借助网络技术和互联网开展业务,要遵守业务范围规定,不得因技术手段的改进而超范围经营,网络支付平台、网络融资平台、网络信用平台等机构要遵守各项金融法律法规,不得利用互联网技术违规从事金融业务。
规范发展私募投资基金业务,要按照不同类型投资基金的本质属性,规范业务定位,严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展债权类融资业务。
4,切实做好风险管控
5,要求加快健全配套措施
下述分析师评论来自路透:
1,中国社科院金融重点实验室主任刘煜辉:
今年银行受流动性的冲击较大,不少机构希望央行放松流动性,但从出台107号文来看,相关部门可能并不认为,货币市场利率提升,应由货币政策来买单,而应该从融资端层面进行审慎管理。
因此107号文进一步限制融资端的扩张,可以预期后期社会融资规模增速会减速,随之而来固定资产投资也会减缓,如果没有存量债务重组等方面的配套,部分领域可能会面临资金链断裂及信用违约事件。
但另一方面,经济增速还要保持在7%以上,这又存在刚性的货币需求,如此融资端压缩,需求端刚性,可以预期资金市场利率中枢也有继续上升的压力。
如果希望资金利率均衡回落,可能需要抑制国有企业及地方政府的扩张冲动,抑制其旺盛的货币需求,最终经济会面临一个较大幅度的减速。
2,中信证券银行业分析师朱琰:
107号文并不替代任何具体监管文件,预计各部委将响应107号文发布具体落地措施(如市场等待已久的银监"9号文"等);107号文充分肯定了影子银行的历史必然性和积极贡献,要求疏堵结合、趋利避害,任何"因噎废食"、"一步到位"的解读均不符合文件精神;107号文立足国务院层面统筹金融监管,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防控债务风险的工作任务,对一行三会、发改委、地方金融办等部门提出明确责任分工。
根据调研,银行2013年中期以来已经持续推进同业"去杠杆",2014年大概率延续2013年下半年格局,优秀银行通过多元金融业务谋求转型中成长。要耐心等待监管靴子最终落地。
3,中信建投魏涛/刘义/陈莹:
107号文主要内容包括严禁过桥、通道、代持等绕8号文监管的业务模式,严禁非信贷科目放款,严禁帐外杠杆。此举目的在于限制银行的表外业务扩张,抑制影子银行的不良发展,防止银行业发生系统性风险。
涉及信托有:信托资金池不要对接非标资产,用资本管理办法约束信托融资类业务,促进信托转型;不提倡银行开展资金池类理财业务,要求此类业务实现项目一一对应;强调分业监管、包括地方政府都要关注影子银行,在部委指导下规范。
对信托的影响主要有:
影响信托资金池业务的规模和收益率水平。资金池业务是指资金运用方式为组合投资的信托产品业务,其特点是资金没有固定投向,一般投向多个领域,由信托公司自主管理。为保证资金池产品的收益率,信托公司一般会按一定比例将资金分别投向流动性好收益率较低的资产和流动性差收益率较高的资产,其中流动性强但收益较低的资产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债券等货币市场投资工具,流动性较差但收益率高的资产主要包括房地产、基础建设、股票、一年以上的信托或贷款产品等。在原来的报告中,我们对信托资金池业务有较详细的介绍和风险评估,目前集合资金信托中总开放式产品每月存续规模预计在2,000亿元以上,相对于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而言,规模庞大。如信托资金池不能对接收益率较高的非标资产,必将拉低收益率,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减弱,从而影响资金池业务规模的发展。
同时,银行资金池产品有一部分是对接信托产品的,并没有实现项目的一一对应,因此,107号文对银行资金池业务的规范也会间接影响到信托业。
信托业在经过高速发展后,随着竞争的加剧、监管的加强和风险预期的加大,信托业必将逐步打破原来过度依赖类贷款的业务模式,因此,107号文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信托业的转型。
4,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
在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完成后,各方都在期待接下来会做些什么,应该说107号文还是众望所归的。
对影子银行作用的肯定也非常积极,可以看到三中全会后,是在真正贯彻让市场起决定性的作用。实施巴塞尔协议的经济体,第一阶段都发生过通缩,但为何中国没有出现通缩和严重的经济下滑,应该说影子银行起了非常大的作用。
另外,影子银行一般被认为是逃避了信贷规模,但实际上,市场经济体一般是不需要硬性规定一个信贷额度的,这从美国利率市场化的经验中也可以得到借鉴。
目前中国也处在这样一个过程中,由单一的信贷融资过渡到多元化的融资方式,意味着单纯的数量管理也会趋于无效,正在向价格管理过渡,但目前完全的价格或者完全的数量都不行,需要两者结合。
央行的货币政策调控也在这种过渡中,还在探索,也面临着数量管理可能挤压中小企业融资,价格管理又会面临融资平台等预算软约束的问题,需要进一步细化。
最后,可以看到文件还是一个非常原则性的框架,没有办法实际操作,后面的规则需要各部门具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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