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证报报道,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日前举行"全面深化改革,完善金融市场体系"研讨会。与会专家认为,在推进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应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重点考虑建立由城镇化事权主体发行、以本地投资人为投资主体、引入本地中介机构、以自律管理为主的市政债券市场,以市政债券推进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创新。交易商协会正在酝酿建立城镇化建设市场化融资机制,市政债券有望成为地方发债创新突破口。
交易商协会市场创新部日前发布报告称,通过城镇化事权主体发行市政债券,形成市场化可持续的融资机制,一方面有助于解决市政建设中财权与事权错配的问题,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实现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规范化,降低财政风险和金融风险。在规范的城市政府发债开闸后,有步骤地疏导化解既有的融资平台债务。
报告认为,我国发展市政债券,应借鉴成熟市政债券市场经验,严格遵循市场化原则,明晰相关各方的权责。应建立公开透明的发债决策机制,坚持"买者自负"原则,依靠市场机制约束发债主体行为。在出现偿付和违约风险时,按照市场化机制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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