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应该听过资产证券化(securitization),也就是银行重新打包其资产负债表上的风险资产,分层并再出售给投资者的过程。证券化的过程一般会通过特殊目的工具(SPV)在表外进行,这样就能不受监管并增加杠杆。大部分专家都认为,这正是证券化资产背后隐含的高杠杆,加剧了08年金融危机。
然而,金融创新是从来不会停止的。在金融稳定委员会(FSB)最近发布的全球影子银行报告中,出现了一个全新的词汇——"自我证券化(self-securitization)"。 在几天前是完全不存在这个概念的。
FSB把自我证券化定义为
自我证券化(留存证券化Retained securitization)的定义为,完成这些证券化交易的唯一目的只是利用证券化来创造抵押品,并用于获取来自央行的资金,而其中并没有出售给第三方投资者的意图。通过结构性金融工具(SFV)发行的所有证券化资产,包括各层级的资产,都会被发起银行所持有并留在其资产负债表上。
现在,这种全新的证券化操作可能还不值得引起警惕。但以下的内容仍然关注:
...这些(自我证券化)资产不应该被计入影子银行的数据中,因为谨慎合并原则认为它们是银行自己的资产,因此会受到合并报表的监管和资本要求。
...当金融环境改善,现在银行持有的部分"自我证券化"资产可能在以后某个时候会出售给第三方。
那么,为什么银行要这么折腾证券化本来就自己持有的资产呢?从以下图表可以看出,哪些国家的影子银行机构是最积极的自我证券化参与者,从中我们就能理解这些机构的动机。
(左图为占银行资产的比重;右图为占"其它金融中介工具"的比重;红色代表自我证券化资产净值;蓝色代表自我证券化资产总值,NL为荷兰,AU为澳大利亚,CA为加拿大,ES为西班牙,IT为意大利,UK为英国)
意大利和西班牙机构的动机很明显,因为欧债危机使得它们融资成本暴涨,它们需要更多的合格抵押品来从欧洲央行那里获得廉价资金。但为什么会有澳大利亚呢?
虽然澳大利亚银行的住房抵押支持证券(RMBS)的自我证券化在2008年开始已经大幅增加(也就是在巴III起草前),但预期自我证券化的规模将在未来保持高位,因为这些证券化资产符合澳大利亚央行流动性工具(CLF)的合格抵押品要求。实际上,一些银行正在加速应对新的流动性要求。鉴于澳大利亚的国债总量很低,澳大利亚的谨慎监管部门已经修改了巴塞尔规则的部分内容,容许银行把央行提供的流动性工具算入巴III的流动性要求中。
很明显,这其实就是一个聪明的监管套利过程,通过影子银行部门来满足监管的要求。最后报告显示,自我证券化的总规模已经达到了1.2万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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